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为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满足您的征信异议申请需求,现就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和流程进行公示。
一、受理渠道
如您认为在您的信用报告中,由我中心报送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或遗漏的,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前往异议所涉业务经办机构(见附件)现场办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填写相关资料后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二、受理流程
本人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填写《征信异议处理申请表》,并提供异议内容的相关佐证资料(如还款流水、交易凭证等)。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
我中心将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的20个自然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您。
对征信异议处理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通过正规渠道维护征信权益。切勿轻信第三方非法机构,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及财产损失。
如有疑问,可前往业务经办机构或致电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电话0662-3333786。
特此公示。
附件:异议所涉业务经办机构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异议所涉业务经办机构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139号后楼9楼)。
阳东管理部(地址:阳东区湖滨西路阳东碧桂园湖滨商业街C栋203号)
阳西管理部(地址:阳西县宏业路42号粤丰广场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5—37号窗口)
阳春管理部(地址:阳春市求知路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