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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住房公积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来源:阳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31 16:05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 阳江市住房公积2020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阳江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2、审议《阳江市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3、审议《阳江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归集、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阳江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5内设部门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44人,其中,在编24人,非在编2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 212 ,实缴单位   2968 家,净增单位205家;新开户职工 1.69 万人,实缴职工14.88万人,净增职工0.56 万人;缴存额28.47亿元,同比增长33.92 %。2020年末,缴存总额166.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56%;缴存余额61.2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20%。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 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 取:2020年,提取额18.62亿元,同比增长22.47%;占当年缴存额的 65.38%,比上年减少6.12个百分点。2020 年末,提取总额 105.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3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25.0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0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2万笔8.49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8.25%、减少27.40%。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71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2万笔83.53亿元,贷款余额53.8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17%、增加11.31%、增加7.5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7.93%,比上年末减少9.5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0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此类项目。

(四)购买国债:因个贷率较高,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无此类项目。

(六)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55亿元。其中,活期 0.04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90亿元,1年以上定期1.7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91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87.93%,比上年末减少9.52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18111.28万元,同比增长13.96%。存款利息1212.5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16895.4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3.1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9889.75万元,同比增长19.8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358.31万元,归集手续费762.8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68.44万元,其他0.1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8221.53万元,同比增长7.63%。增值收益率1.45%,比上年减少0.1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77.8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82.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61.66万元。

    2020,上交财政管理费用886.1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01.07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381.2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517.07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761.59万元,同比减少25.83%。其中,人员经551.33万元,公用经费144.82万元,专项经费65.4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112.77万元,逾期率0.209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00%提取。2020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77.87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0万元。2020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381.2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00%,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10%。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此类项目。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20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加7.42%、增加3.91%和增加33.9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25%,国有企业占11.58%,城镇集体企业占21.06%,外商投资企业占2.5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57%,其他占0.6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03%,国有企业占16.72%,城镇集体企业占16.68%,外商投资企业占4.1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26%,其他占0.03%;中、低收入占93.40%,高收入占6.6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9.17%,国有企业占8.79%,城镇集体企业占29.01%,外商投资企业占8.6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44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72%,其他占1.24%;中、低收入占98.87%,高收入占1.13%。

(二)提取业务: 2020年,5.5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62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8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0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80%,租赁住房占0.98%,其他占0.0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1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2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78%,出境定居占0.87%,其他占0.3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0.16%,高收入占9.84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41.6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8.07%,比上年末减少0.0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0899.6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3.84%,90-144(含)平方米占82.73%,144平方米以上占13.43%。购买新房占89.0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10.9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其他占0.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8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2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8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44%,30岁-40岁(含)占37.72%,40岁-50岁(含)占24.37 %,50岁以上占4.47%;首次申请贷款占99.8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0.16%;中、低收入占95.34%,高收入占4.66%。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15415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3628.1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9771.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此类项目。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此类项目。

     (四)住房贡献率: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5.27%,比上年减少29.6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0年我中心机构及职能未发生调整。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10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共10家。另说明,2020年注销我中心在阳东农商行的账户,在中信银行阳江分行新开设一个账户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20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阳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在岗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中最高区域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24/月)。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709元。困难企业的缴存基数可按广东省公布的三、四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执行,最低缴存额各不得低于70.50元。缴存比例为5%—12%。

   2、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1)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2)根据阳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24元/月的标准,凡职工月缴存额低于752元(含752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3)根据广东省2020年公布的三四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月,对职工月缴存额在141元(含141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

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月缴额不一致的,以最高一方月缴额为标准审批贷款额。

3、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情况。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没有调整,5年期(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2.75%;6年期(含)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第二套房贷款年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精简办事要件。部分业务档案实施数字化管理,简化业务办理要件,一是取消提取业务购房资料的复印件资料,二是取消偿还贷款提取业务的还贷款记录资料,三是取消缴存业务的纸质资料,四是取消公积金贷款受理是开发企业出具的承诺书等。

2、优化流程,简化贷款申请条件及申请资料。一是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之一“凭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现调整为“凭经住建部门网签系统签订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先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同步进行,备案证明材料在受托银行送档办理贷款发放前一并归档即可。二是《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打印的前提条件为“首期购房款必须存入监管账户”,由于我市大部分县区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系统平台”已上线,因此取消预售商品房首期购房款的《银行进账单》作为公积金贷款受理材料,现调整为凭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发票或者收据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受理(阳春市请视当地预售款监管系统上线情况参照执行)。

3、办理过程“电子化”。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全面应用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技术。办事职工对公积金业务办理结果进行电子签名确认,中心统一启用业务电子专用章,取消各业务实物章,累计使用电子签章数量达4.5万次。办事职工可以在网上查询、打印相关电子业务凭证,实现了“零跑腿”,也方便了办事职工,强化了风险防控。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情况

为优化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减少缴存职工提取跑动次数,阳江中心与阳江市各大商业银行对接,建立还款数据查询机制。以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接口获取各大商业银行商业贷款数据的方式,减少职工提取材料及跑动次数。

2、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动态稽查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中心于2020年9月9日完成与住建部动态稽查系统的基础数据接口开发、环境网络测试、数据上传等工作,实现与税务总局总对总的数据交换,实现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的数据交互。

3、政务服务网情况

为优化公积金业务流程,增加企业开户渠道,阳江中心已于2020年10月14日完成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企业开户事项的接口接通,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网企业开户事项的数据互通,为企业提供更多办理渠道的选择,使企业开办更加便利。

4、粤省事情况

为优化公积金业务流程,增加缴存职工办理业务渠道,阳江中心在粤省事上新8大新事项,分别是部分提前还款、提前结清贷款、按月提取还款签约、还款计划查询、离职提取、退休提取、提取明细查询、异地转入申请。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中心组织机构、政策资讯、服务网点、业务指南及其他信息公开内容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yjgjj.cn)。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226日